关于王明忠、李华良等2名咸宁市“南鄂英才” 获评人选购房补贴申请审核情况的公示
2022-01-14 08:59:44
关于王明忠、李华良等2名咸宁市“南鄂英才” 获评人选购房补贴申请审核情况的公示
根据《关于实施“南鄂英才计划”的若干意见》(咸发〔2017〕7号)、《咸宁市高层次人才及创新创业项目认定评审暂行办法》(咸人组文〔2017〕14号)、《“南鄂英才”购房及租赁补贴实施细则(试行)》(咸房文〔2017〕38号)等有关文件规定,经审核,王明忠、李华良等2名咸宁市“南鄂英才”获评人选符合购房补贴申请条件且申报资料齐全真实,拟按程序发放购房补贴。为广泛接受监督,现将有关情况面向社会公示,详见附件。
公示期为10天(2021年6月2日至6月11日)。公示期内,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公示情况有异议的,均可以来电、来信(邮)、来访的方式向中共咸宁市委人才办反映。
来信地址:咸宁市委组织部503室
邮政编码:437100
联系电话:0715-8126920
附件:王明忠、李华良等2名“南鄂英才”购房补贴申请情况表.docx